既然要当家做主,那就从给家里做顿饭开始。
循著原主的记忆,沈重阳翻了翻家里的粮食缸。
这不翻不知道。
黑色陶缸里,就剩下不到两斤粗苞米麵了。
他这才从记忆里想起,打从原主的大哥病逝,家里就一直靠安琪那点儿工分过日子。
再加上原主好赌,家里还没把房子卖了就算好的。
眼下又是刚开春,兴安岭这一带,正是青黄不接的时候。
想做顿饭,还真是好厨子难为无米之炊。
可隨即,沈重阳又给了自己脑门儿一巴掌。
自己是不是傻?
上一世,自己可是连队野外拉练的香餑餑。
整个侦查连谁不知道,他打得一手好猎?
什么下套、设陷阱、玩儿弓箭、打弹弓,他可是一等一的高手。
每次拉练,只要把他往山里一丟,不用什么后勤补给,他照样能让全连顿顿吃肉!
如今这守著棒打狍子瓢舀鱼的兴安岭,他还能饿死自己这个侦查连的炊事员?
想吃啥好的,进山打回来不就行了?
说起打猎,沈重阳想起来。
原主那个死去的亲爹,本来就是个猎户来著。
老爷子之前在世的时候,帮他做过一把弹弓,此刻就掛在放工具的杂物间。
一想起铁锅燉大雁,兰花熊掌,地三仙,还有猴头菇燉飞龙这些传奇东北名菜,眼前的这把苞米碴子可就不香了。
沈重阳连忙跑去杂物间,把那把弹弓翻了出来。
见上面的皮筋儿还算结实,他又连忙在那堆杂物里翻找起来。
没一会儿,他就收拾出几颗铁珠,和一把开山用的柴刀。
虽没有猎枪,但一把弹弓,一把刀,对一个前世习惯了钻山入林的老兵,足够了!
把弹弓別在腰间,沈重阳拎著一把柴刀就要往后山走。
可他刚出院子,安琪就把他叫住了。
“重阳,你这是干嘛去?今天大队有个大工分,你要不要去帮嫂子个忙?”
“嫂子,我去后山转转,看能不能弄点儿肉吃。”
安琪闻言,看著他腰间鼓鼓囊囊还揣了东西,顿时心如死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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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猎?
骗谁呢?
刚刚自己分明听见他去翻了粮食缸,他肯定是想卖掉家里那点儿粮食,跟村里那些二流子喝酒打牌去。
这人啊,果然还是本性难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