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年安分守己、低调做人,第一次看见金字塔顶端的那一丝微光。压抑多年的情绪终于找到出口,开心之下,我独自驱车来到一家午夜酒吧。
这也是我十年后第一次踏入烟花柳巷之地。
以前的我,为了不被家族彻底淘汰,像农田里的老黄牛一样,日出而作、日落而息,一日复一日,活得连牛马都不如。
酒吧内鱼龙混杂,各种帮会成员、社会底层人士比比皆是,空气中混杂着烟酒、香水和廉价香烟的刺鼻味道,灯光昏暗而暧昧,音乐震耳欲聋。
然而在舞台中央,却有一位年轻女子格外亮眼。
她二十多岁,五官清丽明亮,一头乌黑齐肩短发干净利落。
上身穿着宽大的蓝色牛仔外套,里面是紧身白T恤,勾勒出前凸后翘、细腰长腿的诱人身材。
下身一条黑色条纹短裙,配上一双笔直匀称的大长腿,在舞台灯光的照射下格外动人。
尤其当她开口歌唱时,那天籁般清澈甜美的歌声,仿佛能穿透喧闹,直达人心,让人瞬间被带入另一个世界。
一曲唱毕,台下一群大老爷们纷纷起哄调戏,嚷着要她过去陪坐,却没有一个人真正欣赏她歌声里的美妙。
只有我一人,将大杯啤酒重重放下,不由自主地鼓起掌来,神情像个真正的歌迷。
掌声在嘈杂中显得格外清晰。那女孩注意到我,转身朝我微微鞠躬,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,随后便转身离开了舞台。
(十年没来酒吧,如今都变得这般高深莫测了吗?一位驻唱歌手都这么好看,声音还如此甜美……果然时代在进步,我已经落伍了啊……)我心中暗叹。
我独自坐在吧台角落,点了一杯啤酒和一盘辣炒花生。
虽然身为富二代,但我为人处世向来低调沉稳。
今天难得功成名就,也只想找一家热闹的小酒吧quietly庆祝一番而已。
这时,一个有些熟悉的清甜声音在身旁响起:
“给我来一杯橙汁鸡尾酒,另外给这位大哥再上一杯啤酒。”
说完,她自然地坐到了我右边,微笑着朝我点了点头——竟是刚才在台上唱歌的女孩。
我微微一怔,随即礼貌地笑道:
“谢谢你,美女。刚刚你唱的歌真好听,没想到多年没来酒吧,今天竟有幸听到这么优雅动听的旋律。”
此刻的我,完全没有富家子弟的架子,神色就像一个单纯欣赏她的歌迷,带着真诚的崇拜笑容。
女孩似乎有些不好意思,却也对我生出了一丝好感,笑着说:
“还好啦,只是个人爱好,闲来无事打发时间而已。我叫白玲玲,大哥哥怎么称呼你呢?”
她的声音带着一点软糯的夹音,与本人气质简直天作之合。
我将名字告诉了她。两人就这样坐在吧台边,边喝边聊,有说有笑,气氛融洽。
然而好景不长,刚才那群中年大叔看到白玲玲和我谈笑风生,顿时心生不爽。其中一人抓起一个空酒瓶,毫不犹豫地朝我甩了过来。
当——!
瓶子正中我后脑勺,剧烈的疼痛瞬间炸开。
我痛得猛地捂住后脑,眉头紧皱,连忙伸手检查有没有破裂出血。
玻璃瓶掉落在地,“砰啷”一声碎成无数片,碎渣四溅。
白玲玲也紧张地站了起来,赶紧帮我检查伤口,随后愤怒地转向瓶子飞来的方向,大声质问道:
“谁。。。。随便乱扔酒瓶!”即使生气,她的声音依旧带着那股软糯夹音,听起来竟有几分小萌。
为首的那名大叔面带狠厉,眼神凶恶,身穿蓝色西装,敞开的领口露出结实的胸肌,身后还跟着几个同样不是善类的酒友。他嚣张地喊道:
“是我!白玲玲,老子天天来光顾你的场子,你居然对我爱答不理,却对这个上班族眉开眼笑?今天你必须到我桌上来陪我喝三杯!不然……我再赏这小子两个红酒瓶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