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朋目光清冷,沉声道:“此战无需太多人,只文佳与我同行即可。若我等战死,曲阳就请你们多多费心。贼军不得长久,不出旬月,必有变数发生。
在此之前,曲阳就拜托你们。”
周仓三人还要再说话,却被曹朋眼睛一瞪,一个个闭上了嘴巴。
“我们,出发!”
曹朋看了看天色,纵身跳下点将台,大步向校场外走去。
潘璋紧随其后,而百名勇士,鱼贯而行。
眼见着就要走出校场时,安见一人,从人群中冲出来,拦住了曹朋的去路。
“请公子带我赴死”
那人年纪在二十四五的样子,身形魁梧而壮硕。斜背一个枪囊,约一米长短,一头露出两个寒光闪闪的铁枪头。他单膝跪地,大声道:“小人海西楚戈,愿与公子赴死,请公子成全。”
“你?”
潘璋轻声道:“这家伙是海民,身手不错。
只是头脑有些不太清楚,有时候疯疯癫癫,所以在军中,大家都称呼他做疯子楚戈,倒是一把好手。”
“你,想清楚了?”
“小人想清楚了……不外一死耳,区区贼兵,有何可惧?”
“既然如此,我准你与我赴死。”
曹朋大笑,上前一把拽起楚戈。这家伙,比曹朋高出半个头,一脸横肉,脖子短粗,面目狰狞。
“走,让那些下邳狗们看一看,我等海西好汉的本事。”,!
要告诉你们,我决不会屈服!
其实,在三国时期,类似这样的行动有许多。最著名的莫过于合肥大战时,甘宁百骑闯联营,旋即张辽率部反击。从某种意义上,并无区别。只是曹朋现在的状况,似乎更加危险。
取出一块粗布,慢慢缠绕在手上。
曹朋将双手缠好之后,抓起河一大刀,双手握柄,照空中连续几次劈斩。
精神在一刹那间,仿佛达到了一个奇异的妙境。他笑了笑,将大刀收入麂皮刀鞘之中,迈步走出府衙。
西校场内,灯火通明。
临时五百悍卒环绕校场周围,正中央点将台下,百名被挑选出来的勇士,列队整齐。夏侯兰,潘璋、周仓、邓范、王旭五人,已在校场中恭候。在数百双目光的注视下,曹朋昂首挺胸,登上点将台。一袭短糯,外罩皮甲。腰间斜跨兜囊。曹朋走上点将台之后,神情自若。
清冷的目光,扫过台下众人。
刹那间,整个校场鸦雀无声,只有那松油火把,噼啪噼啪燃烧的声音。
“我知道,你们很多人在心里骂我!”
曹朋开口道。
他声音不大,正处于变声期,还有一点点的稚嫩。
“你们很多人在骂我,把你们挑选出来,是去送死”曹朋看着那些人,从他们的目光中,看出了一丝丝波动。其实,不止是这些兵车,包括周仓五个人在内,也不禁感觉到奇怪。
“没错,你们的确是赴死……不过,我带领你们,一同赴死。”
曹朋猛然大声吼道“一同赴死,“一同赴死,的声音,在校场的上空回荡不息,久久不散。
校场中好像炸开了锅一样,嗡嗡直响。
“这里很多人,都认识我。”曹朋接着说道:“我不喜欢打仗,甚至厌恶打仗……可是,我们现在,却必须提起刀枪。这一仗,非我们挑起,而是城外的那些贼人,他们嫉妒在过去一年里,海西所取得的成就,他们嫉妒在过去一年里,你们过上了不愁温饱的富足生活。
谁愿意流血?谁又愿意送死?
包括我在内,也向往马放南山,无忧无虑的生活。
可是,吕布不愿意,陈宫不愿意,那些只知道抢掠,只知道破坏的混蛋们不愿意。同样,他们也不愿意你们过上好日子,因为他们过不上这样的好日子,所以他们要破坏,要抢掠,要杀戮……”
曹朋的声音,在校场中回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