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吧,帅哥,刚买的,还没动筷子呢!”
有人准备等他演奏完了找他要收款码呢,看到送螺蛳粉的操作,纷纷效仿。
有人跑去买了一杯阿华田圣代给他——
“吃吧,帅哥!你爱我,我爱你,蜜雪冰城甜蜜蜜!”
有人跑去买了一袋绝味鸭脖——
“吃吧,帅哥,哭泣的时候,就说是鸭脖辣的你直流泪。”
“男人哭吧哭吧,不是罪。”
有人买了一瓶饮料给他——
“鸭脖子太辣,怕上火喝王老吉!”
……
墨云琛苦笑。
他没想过卖唱,黑卡里几千亿还不知道咋花呢。
但是他的音乐,能让人感动,让人甘愿为他花钱,甘愿为他跑腿。
说明什么?
说明他对顾航墨的爱,苍天可表,日月可鉴。
他的思念,打动了所有人。
灵感如泉,他再次放声高歌一曲——
“我感动天,感动地,为何感动不了你?
难道是我的吻,不够让你脸红心跳,不够让你无法呼吸?
难道是我的力气,没能让你的腰铭记?
……”
“好!!!”人们为他的即兴发挥大力的鼓掌,为他的痴情流下感动的泪水。
多年以后,墨云琛白发苍苍,依然抱着二胡,走在寻找顾航墨的路上。
八十多岁的他,腰也弯了,背也驼了,大长腿也走不动道儿了。
一只眼睛还在风餐露宿的路上,被鸟啄瞎。
昔日里叱咤风云的校霸,成了一名风烛残年的老人。
他闪烁着一只眼,佝偻着背。
一只手拎着二胡,另一只手拄着拐,在大街上“蹬蹬蹬”的走着。
人们只听到他的拐杖敲击地面发出的声响,却再也听不到他铿锵有力的脚步声。
他所有的力气,所有的元气,所有的精气神儿,都在寻找顾航墨的路上耗尽。
再也没有力气走的风风火火,也没有力气健步如飞~
他似乎忘记了自己霸道总裁的身份,忘记了他曾经是个杀伐决断的大人物,高冷狂炫帅酷拽。
这样的人设离他已经很遥远了。
如今的他,只剩一副沧桑的歌喉,一把被摩挲的光亮的旧二胡。
他颤颤巍巍的把小马扎放在路边,准备在与世长辞之前,最后一次为他心上的宝宝高歌一曲——
“多年以后我依然还爱着,
你偶遇我撒尿的情形我依然还记得。
多年以后你到底在哪里呢,
是不是我腿脚不好你的腰不再爱我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