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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肉刑废立辩三日(第1页)

建安十九年四月十六,辰时,洛阳南宫德阳殿。这是辩论的第二天。昨天,李膺和王允已经争论了整整一天。从肉刑的起源,到肉刑的利弊,从《尚书》的“刑期于无刑”,到《礼记》的“刑不上大夫”,两人引经据典,你来我往,谁也无法说服谁。最后,刘宏说了一句话:“今日天色已晚,明日再议。”于是,辩论延续到了今天。百官分列左右,有的面色凝重,有的交头接耳,有的闭目养神,有的目光炯炯。所有人都知道,今天这一战,比昨天更激烈。因为昨天只是热身,今天才是真章。王允站在文官班列最前面,一夜未眠,眼中布满血丝,但腰背依旧挺得笔直。他手里捧着一卷竹简,那是他连夜让人抄录的《礼记》《尚书》《春秋》中关于刑律的记载。李膺站在他对面,同样一夜未眠。他手里也捧着一卷竹简,那是他连夜让人整理的历代肉刑案例——那些被斩了左趾的犯人,后来怎么样了;那些被宫刑的阉人,后来怎么样了;那些被劓刑的罪犯,后来怎么样了。两人对视,目光如刀,仿佛要在空气中碰撞出火花。辰时正,钟鼓齐鸣。刘宏端坐御座之上,目光扫过群臣,缓缓开口:“昨日之议,未能决。今日再议。李卿,你先说。”李膺出列,朗声道:“陛下,臣昨日引《尚书》‘刑期于无刑’,意谓设立刑罚,是为了让人畏惧,从而不犯罪,最终达到无刑的境界。肉刑残害肢体,使人终身残疾,虽悔过而无以自新。这样的刑罚,如何能达到‘无刑’的境界?”王允冷笑一声,出列道:“李廷尉,你只知其一,不知其二。《尚书》云:‘刑期于无刑’,后面还有一句——‘民协于中,时乃功’。意思是,刑罚要适中,才能让百姓信服。肉刑古已有之,流传千年,自然有其道理。你今日要废,明日要改,就不怕天下大乱?”李膺道:“王司徒,千年流传的,不一定就是对的。汉文帝废肉刑,不也流传下来了?怎么没见天下大乱?”王允语塞。但他很快又找到了新的论据:“李廷尉,汉文帝废肉刑,是废了,可后来为什么又恢复?因为那些被废的人,出来后更猖狂了!他们不怕髡钳,不怕笞刑,只怕残害肢体的肉刑!肉刑之威,正在于此!”李膺摇头:“王司徒,您说的那些,只是个案。臣昨日让人整理了建安元年至今的刑案记录。斩左趾者,三百二十七人。三年内再次犯罪者,二百零三人。超过六成!这些人,手脚都没了,还能干什么?只能偷,只能抢,只能再次犯罪!”他从袖中取出一卷竹简,展开:“这是度支尚书衙门提供的数字。这些再次犯罪的人,有七成最后被处斩。王司徒,您说肉刑能让他们怕,可他们怕了吗?没有!因为他们活不下去了!怕有什么用?”殿内,一片寂静。王允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却什么也说不出来。就在这时,太常杨彪出列。“陛下,臣有一言。”刘宏点头:“讲。”杨彪道:“李廷尉所言,臣不敢苟同。肉刑之废立,不只是刑法之事,更是礼法之事。《春秋》有云:‘亲亲相隐,直在其中。’父子、兄弟、夫妻,若有罪,可相隐不言。这是人之常情,也是礼法之基。”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若废除肉刑,以髡钳、流放代之,那些犯了罪的贵族、官员,与庶民同罪,同受髡钳之辱,同服苦役之劳。礼法何在?贵贱之别何在?父子之亲、君臣之义,何在?”李膺看着他:“杨太常,您说‘亲亲相隐’。那臣问您,若一个父亲杀了人,儿子知道,却相隐不言,该当如何?”杨彪道:“按《春秋》之义,不当罪。”李膺点点头:“好。那若这个父亲杀了人,被判斩左趾。儿子眼睁睁看着父亲被斩去左脚,却无能为力。杨太常,您觉得,这个儿子心里,是恨这个刑罚,还是恨这个父亲?”杨彪愣住了。李膺继续道:“若按臣的《新律》,这个父亲被判髡钳,流放边关服苦役。儿子虽然见不到父亲,但至少知道,父亲还有完整的肢体,还能干活,还能活着。三年、五年后,若父亲表现好,还能回来。杨太常,您觉得,哪个更符合‘亲亲相隐’之义?”杨彪说不出话。殿内,议论四起。刘宏坐在御座上,静静地看着这一切。他的目光,落在李膺身上,又落在王允身上,最后落在杨彪身上。他忽然开口:“杨卿,朕问你,《春秋》‘亲亲相隐’,是孔子的意思吗?”杨彪道:“是。孔子曰:‘父为子隐,子为父隐,直在其中矣。’”刘宏点点头:小主,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,,后面更精彩!“那朕再问你,孔子有没有说过,‘刑不上大夫’?”杨彪道:“有。《礼记》云:‘刑不上大夫,礼不下庶人。’”刘宏道:“好。那朕再问你,孔子有没有说过,‘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’?”杨彪愣住了。刘宏道:“孔子还说,‘其恕乎!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’朕不想被斩去左趾,朕想,那些大夫,也不想被斩去左趾。既然不想,为什么要把这个刑罚,加在他们身上?”杨彪说不出话。刘宏看向王允:“王司徒,您说呢?”王允沉默片刻,缓缓道:“陛下圣明。臣……无话可说。”辩论持续到第三天。三天来,李膺和王允、杨彪等人你来我往,争论不休。支持肉刑的,有二十三人;反对肉刑的,有三十七人。剩下的,都在观望。刘宏一直没有表态。他只是静静地听,静静地看。第三天傍晚,太阳西斜,殿内光线渐暗。刘宏终于开口:“诸卿,听了三天,朕有一个想法。”殿内一静。刘宏道:“肉刑之废立,不只是刑法之事,更是人心之事。朕想废,是觉得它太残忍。王司徒不想废,是觉得它有必要。两者都有道理。”他顿了顿,继续道:“既如此,不如各退一步。”王允一愣:“陛下的意思是……”刘宏道:“斩左趾,改为铁钳胫。斩右趾,改为髡钳五年。宫刑,改为流放三千里,终身戍边。劓刑,改为髡钳三年。墨刑,改为笞二百,髡钳一年。”他看向李膺:“李卿,你觉得如何?”李膺想了想,缓缓道:“陛下圣明。铁钳胫,虽仍钳制肢体,但不伤筋骨,不毁关节。犯人带着铁钳,仍可劳作。髡钳五年,虽苦,但五年后,头发还能长出来,人还是完整的人。臣以为,可行。”刘宏又看向王允:“王司徒,您觉得呢?”王允沉默片刻,缓缓道:“陛下圣明。臣……遵旨。”刘宏点点头:“好。那就这么定了。从今日起,斩左趾改为铁钳胫,斩右趾改为髡钳五年,宫刑改为流放三千里,劓刑改为髡钳三年,墨刑改为笞二百髡钳一年。”他站起身,目光扫过群臣:“传朕旨意:将此新规,刻于石碑,立于廷尉府前。今后凡有刑案,依此执行。”群臣俯首:“臣等遵旨!”五月初一,将作监。陈墨坐在案前,面前摊着一卷图纸。图上画着几样东西:铁钳胫、髡钳、铁枷。铁钳胫,是用铁打成的两个半圆环,环的内侧包着皮革,以防磨破皮肉。两个半圆环合起来,用锁锁住,套在小腿上。犯人戴着这个,可以走路,可以干活,但跑不快,跳不高。髡钳,是套在脖子上的铁环,同样包着皮革。犯人的头发被剃光,脖子上套着铁环,以示羞辱。铁枷,是套在手上的木枷,重约十斤,让犯人无法自由活动。陈墨看着那些图纸,心中涌起复杂的情绪。三天的辩论,他都在场。他亲眼看着李膺和王允针锋相对,亲眼看着刘宏最后拍板。他知道,这个结果,是妥协的结果。但他也知道,妥协,有时候是最好的结果。“大匠。”身边的匠师公输明低声道,“这铁钳胫,要做多少?”陈墨想了想:“先做一千副。斩左趾改为铁钳胫,以后用得上。”公输明点点头,又问:“那髡钳呢?”陈墨道:“也做一千副。髡钳五年,以后也会用。”公输明领命而去。陈墨坐在那里,看着那些图纸,久久不语。他忽然想起昨天李膺说的话:“铁钳胫,虽仍钳制肢体,但不伤筋骨,不毁关节。犯人带着铁钳,仍可劳作。”他喃喃道:“好。能劳作,就还有希望。”五月十五,廷尉府门前。又一座新碑立起来了。碑高三丈,宽一丈,用整块青石雕成。碑身正面,刻着四个大字:“刑期无刑”背面,是密密麻麻的刻字,记录了《新律》中关于肉刑改革的条款:“斩左趾,改为铁钳胫。”“斩右趾,改为髡钳五年。”“宫刑,改为流放三千里,终身戍边。”“劓刑,改为髡钳三年。”“墨刑,改为笞二百,髡钳一年。”立碑那天,李膺亲自揭碑。他站在碑前,望着那些刻字,眼眶微微发热。身边的一个年轻官员问:“李廷尉,您觉得,这新规,能行吗?”李膺沉默片刻,缓缓道:“能行。只要还有人记得,这些人,也是人。”那年轻官员似懂非懂地点点头。李膺转过身,大步离去。身后,那座碑静静地立着,在阳光下泛着幽幽的光。当夜,廷尉府门前。月光洒在那座新碑上,那四个大字泛着冷冷的光。一个黑影,悄悄摸到碑前。他蹲下身,从怀里取出一把小刀,在碑座上轻轻划了几下。石屑簌簌落下。他刻完最后一笔,收起小刀,后退一步,欣赏着自己的作品。月光下,那几道刻痕渐渐清晰——三条波浪,一个太阳。还有一行小字:“刑可改,心难改。”他微微一笑,转身消失在夜色中。翌日清晨,守门的士卒发现了碑座上的异样。消息传到李膺耳中时,他正在廷尉府里批阅案卷。他匆匆赶到碑前,蹲下身,看着那几道刻痕。三条波浪,一个太阳。他的手,微微发抖。又是他们。他抬起头,望向远方。远处,洛阳城的万家灯火,依旧璀璨。但他知道,那些灯火照不到的地方,藏着多少黑暗。:()重生汉灵帝:开局斩十常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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