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晚曾经以为,自己会是一个绝食好妈妈。
不是“绝食”,是“绝世”——绝世好妈妈。
她在产房里抱着沈念晚的时候,看着那张皱巴巴的、红通通的、像小兔子一样的小脸,在心里发了一个誓:从今天起,我要做一个完美的母亲。
温柔,耐心,无微不至,像沈雅琴对沈映晚那样——不,比沈雅琴更好。
因为沈雅琴太冷了,她要对沈念晚又暖又甜,像一颗永远不会融化的草莓味奶糖。
这个誓言的保质期,大概有三个月。
前三个月,温晚确实做得很好。
她学换尿布,学喂奶,学拍嗝,学洗澡,学抚触。
每一样都学得很认真,认真到沈映晚都觉得她是不是被什么附身了。
沈念晚哭的时候,她第一个冲过去,把女儿抱起来,轻声哄着,哼着那首她小时候外婆唱给她听的摇篮曲。
沈念晚笑的时候,她也笑,笑得眼睛弯弯的,右眼尾的泪痣在阳光下闪闪发亮。
沈念晚睡着的时候,她就躺在旁边,看着女儿小小的脸,一看就是半个小时,看不腻。
温辰来看她的时候,看到这一幕,感动得热泪盈眶。
“晚晚,你长大了,你终于长大了。你不再是一个没心没肺的小作精了,你是一个妈妈了。”
温晚当时没有打他,因为她怀里抱着沈念晚,腾不出手。
但三个月后,事情开始起变化。
变化是从沈念晚不再是一个“吃了睡、睡了吃”的婴儿开始的。
她开始哭得更多,更响,更不分昼夜。
她开始要抱,要哄,要走来走去,要摇来摇去,要唱歌,要讲故事,要玩玩具,要吃奶,要吃辅食,要换尿布,要洗澡,要擦香香,要穿衣服,要脱衣服,要睡觉,要醒。
温晚觉得沈念晚的需求列表比她这辈子见过的所有合同加起来都长。
而她只有一个人。
不,不是一个人,她还有沈映晚。
但沈映晚白天在公司,晚上才回来。
白天基本是温晚一个人面对沈念晚,一个人。
温晚开始觉得自己可能不是当妈妈的料。
不是说她不爱沈念晚。她爱,很爱,爱到愿意为她去死。
但“愿意为她去死”和“愿意每天给她换六次尿布”是两回事。
前者只需要一瞬间的勇气,后者需要一天又一天的、无穷无尽的、看不到尽头的耐心。
温晚没有那种耐心。
她不是没有试过。
她试过在沈念晚哭的时候不烦躁,试过在沈念晚不肯睡觉的时候不发脾气,试过在沈念晚把辅食糊得满脸都是的时候不崩溃。
但她失败了。
不是偶尔失败,是经常失败。
经常到她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个坏妈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