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活该杀人。
是活该坐在这里,被一群干净人审。
谢琳这时终于有了动作。
她没有站起来。
只是微微向前,对罗检察官低声说了一句。
声音太低,我听不清。
可我看见罗检察官的眼神变了。
他原本准备翻下一页,手停在半空,然后把文件退回上一页。
谢琳的手指轻轻点了一下桌面。
不急。
不重。
像敲定一枚棋子的位置。
罗检察官抬头,看向法官。
【控方补充,为避免陪审团对被告所称第三人有不必要误解,控方将于后续传召安保人员及现场勘查人员,证明案发时没有任何第三人由主卧或二楼通道离开。同时,白文慧作为唯一生还者,将亲自向法庭陈述她在案发时所见。】
我看着谢琳。
原来是这句。
不要只讲我持刀。
还要提前封死第三人。
她知道什么最要命。
不是证明我杀人。
是证明我的说法不值得被相信。
一旦【第三人】变成笑话,剩下的画面就只剩我,刀,老头,白文慧。
我忽然明白,这不是一场普通官司。
这不是罗检察官拿证据打我。
这是有人把我整个人拆开,挑出脾气、污名、旧伤、欲望、欠债、后门、黑衬衫、血手印,再一件一件缝进那七分钟里。
缝得太合身。
合身到连我自己低头看,都觉得那件杀人犯的衣服像是替我量的。
法庭上短暂休息了几分钟。
其实不算休息,只是程序交接。有人递文件,有人换证物,有人低声说话。媒体席那边压着声音交换讯息,像一群不敢太早叫的乌鸦。
我坐着没动。
手铐已经把手腕磨出一道红印。
我低头看着那道红,忽然想起刀柄上的血手印。
我的血。
我的手。
他们说得没有错。
它确实在上面。
错的是前后。
可在法庭里,前后有时候不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