姜安生都不好开口说,真正歷史上,他俩確实都断子绝孙了。
一个被自己的亲生儿子杀光了子女,一个则是孙子一脉被秦军斩尽杀绝,全都后继无人。
他头疼地捏了捏眉心,当然了,他自己大概率也要断子绝孙。
有了妻子,有了儿女,便相当於有了软肋,他陪嬴政走这一路,必定腥风血雨,容易祸及家人,他才不要造这种孽。
三个要断子绝孙的人,一时相顾无言。
阿月一进来,就看到一大一中一小,三个人坐在小板凳上作沉思状,似在思考什么人生难题。
她走过来,拎起手里的猪蹄和猪脑袋,晃了晃,“小东家,您要的肉我拿回来了。”
姜安生回过神来,起身同她道,“送去厨房吧。”
两人朝著厨房走去,赵偃也连忙起身,挨著阿月边走边道,“今天的晚饭吃什么啊?”
阿月脆生生道:“小东家说要熬猪蹄汤,然后做卤猪头肉。”
赵偃皱了皱脸,“猪蹄和猪头肉?那不都是下人才吃的腌臢货吗?”
阿月把猪头重重地放在案板上,回头瞧他,面上瞧不出喜怒,“那我给你煮粟米粥喝?”
赵偃轻咳一声:“好啊。”
阿月转身去煮粥,姜安生指挥著赵掌柜熬猪蹄,做滷料,见两人都在忙活,赵偃站了一会儿,忍不住问道,“我能干点啥?”
姜安生刚想开口让他出去歇著,便听阿月道,“你去柴房抱两捧柴火吧。”
赵偃屁顛顛地去了。
姜安生转头仔细瞧了瞧阿月。
怎么感觉他们三人中食物链的顶端是阿月呢,使唤起王族公子都不带含糊的。
难道阿月的粉色名字,意味著超级大胆?
感觉不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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摇了摇头,他继续看著赵掌柜收拾猪头。
灶前,阿月微微低下头,淘洗著手中的粟米,耳根悄然红了红。
……
晚饭是红烧猪蹄配黄米,猪蹄被剁成块,熬得肉质软糯又厚实,一口咬下去几乎要在嘴里化了一般。
浓郁的酱香味儿更是將贪馋的味蕾给餵饱,就著黄米饭,压在胃里全是实货。
嬴政岁数太小,不能吃太油腻,只给他了一点猪软肉尝鲜,反倒是原本坚决不肯吃猪蹄的赵偃,啃得那叫一个嘴角流油,满脸幸福。
古时的炭火贵,柴火也只有秋冬季节才能进山砍伐,寻常人家哪里肯为了熬猪蹄浪费那么多的柴薪?
也就是姜安生財大气粗,捨得烧这些炭柴。
贵族嫌猪贱,只吃精肉,自是也无法发现这猪蹄的美味儿。
看著盘子里的猪蹄块,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减少,小嬴政不由著急道,“你能不能少吃点!我阿兄才吃了两块!”
赵偃这才停下来,瞅了眼姜安生的小细胳膊,嘴里叼的猪蹄“啪嗒”落在黄米饭上。
他將自己的碗连同盘子里的猪蹄,一起往稚童那边推了推,“你多吃点,长点肉,免得被人欺负了,你扇他,对方还以为你在摸他。”
姜安生:……
嬴政的拳头硬了,把他的破黄米饭推回去,“谁要吃你剩饭!”
“你阿兄都没嫌弃,你嫌弃什么?”案几下,赵偃偷偷伸腿,踹了嬴政一脚。
嬴政:?
嬴政也伸腿,奈何踢了个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