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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 暗室(第1页)

洪武七年的春天,冯七发现了一个秘密。准确地说,不是他发现的,是那些书告诉他的。

马国柱让他整理曹寅留下的书,他便一本一本地翻,一本一本地记。书很多,经史子集、诗词歌赋、小说戏曲,什么都有,和曹寅在的时候一样。但冯七在翻到第三排书架最底层的时候,发现了几本不一样的书。那些书没有书名,没有作者,没有出版年份,什么标识都没有。牛皮纸的封面已经被磨得起了毛,边角卷曲着,像一朵快要凋谢的花。

他把其中一本抽出来,翻开。第一页是曹寅的字迹,他认得。工工整整的小楷,一笔一划都不苟且,和曹寅平时写公文时一模一样。但内容不是公文,是一本日记。冯七站在那里,手里捧着那本书,心跳快得像擂鼓。他犹豫了一下,翻到了第二页。

“洪武元年三月,靖亲王召见,问及冯七。余答曰:此人老实本分,可用。靖亲王曰:可用则用,不可用则除之。”

冯七的手抖了一下。康王——不,靖亲王——从洪武元年就开始关注他了。那时候赵珩刚死,启朝刚刚建立,康王刚刚被封为靖亲王。他以为自己在南京安安静静地待着,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。但他错了。康王从来没有忘记他。康王记得他是冯家的后人,记得他手里可能有账册,记得他可能知道一些不该知道的事。曹寅说“可用则用,不可用则除之”——康王对曹寅说的这句话,翻译过来就是:他有用就留着,没用了就杀掉。

冯七翻到了第三页。

“洪武二年四月,靖亲王再召,问冯七可曾有何异动。余答曰:无异动,每日书房当差,安分守己。靖亲王曰:盯紧了。此人若离南京,不必报我,就地处置。”

就地处置。四个字,轻飘飘的,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刀,悬在冯七的头顶上。他只要一离开南京,康王的人就会动手。不是抓回去审问,是就地处置——当场杀掉,不留活口。怪不得康王让曹寅“看着他”,不是保护,是监视。怪不得曹寅说“只要我还在一天,就没人能动你”——不是因为他能保护冯七,而是因为他有康王的命令,要“盯紧”冯七。一旦冯七离开南京,他就有权“就地处置”。

冯七站在那里,后背的冷汗已经把衣服浸湿了。他翻到了第四页、第五页、第六页。每一页都记录着曹寅和康王之间的往来,每一页都提到了他的名字。他像是被人剥光了衣服,站在大庭广众之下,所有人都看得见他,但他看不见任何人。他翻完了那几本日记,把它们放回了原处。那些日记告诉他几件事:康王从来没有忘记他。曹寅一直在监视他。他只要离开南京,就是死路一条。

他没有愤怒,没有悲伤,没有恐惧。他只是觉得冷。从头冷到脚,从里冷到外,冷得他恨不得把手伸进炉子里烤一烤。但他知道,再大的火也烤不暖他的心。因为那冷不是从外面来的,是从里面长出来的。

那天晚上,冯七在笔记上写道:

“洪武七年三月,整理曹大人遗书,见日记数册。”

“曹大人与康王往来密切,所言皆与奴才有关。”

“康王欲杀奴才,曹大人监守之。”

“奴才不知曹大人对奴才有几分真心。但知曹大人已死,死无对证。”

他写完之后,看着那几行字,忽然觉得“死无对证”这四个字格外刺眼。曹寅死了。他带着所有的秘密进了棺材。他到底是不是康王的眼线?他对冯七的好,到底有几分是真的?这些问题,永远不会有答案了。

冯七把笔记藏好,吹灭了灯,躺在床上。黑暗中,他摸着脖子上的玉扳指和铜钱,摸着枕头底下的那支笔。三样东西贴在一起,温热的,像是在彼此取暖。但他知道自己需要的不是这些死物。他需要的是人。是活生生的人,是会说会笑会生气会难过的人,是能让他相信这世上还有一点温度的人。

他想起了赵珩。赵珩是唯一一个,从头到尾,没有骗过他的人。赵珩说“你替我活着”,他就替他活着。赵珩说“你手里的那支笔别放下”,他就没有放下。赵珩说的话,每一句都算数。不像有些人,说的话像风,刮过去就没了,连痕迹都不留。

洪武七年四月,马国柱让冯七把曹寅留下来的所有书都搬到库房去。冯七一本一本地搬,搬了整整三天。搬到第三排书架最底层的时候,他特意把那几本日记留了下来,藏在衣服里,带回了自己的屋子。

那些日记不能留在库房里。库房人人可进,日记一旦被别人看到,他就完了。但他也不能把它们销毁。因为它们是他唯一的护身符——康王和曹寅的往来记录,是他手里仅存的、能证明康王要杀他的证据。他把日记藏在床板下面,和那沓笔记放在一起。床板下面已经塞满了纸,有些是笔记,有些是日记,有些是冯安的绢帛,有些是赵珩的字条。每一张都是他的命,每一张都是他活下去的理由。

洪武七年六月,冯七在街上遇到了一个人。那个人穿得很体面,绸缎袍子,青布靴,头上戴着四方平定巾,像个做生意的商人。但冯七一眼就认出了他的眼睛——是那个樵夫,安王殿下的人。他换了一身行头,但眼睛没换。那双眼睛很亮,很沉,像是藏了很多东西。

“冯七,”那个人站在他面前,压低声音,“靖亲王要对你动手了。”

冯七的手攥紧了。

“什么时候?”

“不知道。但快了。”那个人左右看了看,从袖子里摸出一个布包,塞到冯七手里,“这是殿下让我交给你的。他说,时候到了,你可以用了。”

那个人说完,转身就走。冯七来不及叫住他,他已经消失在人群中了。冯七握着那个布包,手心在冒汗。布包不大,但很沉,沉甸甸的,像一块铁。

他快步走回织造署,关上门,打开布包。里面是一把钥匙。

铜的,很小,已经被磨得发亮。和他当年在御书房耳房里用过的那把钥匙一模一样。他愣住了。这把钥匙,是开哪里的锁的?

他想了很久,忽然想起来了。御书房耳房的地板下面有一个暗格。他当年把那个木匣藏在里面。后来他把木匣取出来,交给了康王,但暗格还在。那个暗格里,会不会还有别的东西?他不知道。但他必须去看一看。哪怕南京到京城有千里之遥,哪怕康王的人在等着他离开南京,他也要去。

那把钥匙,是赵珩留给他的最后一样东西。他不能辜负。

那天晚上,冯七在笔记上写道:

“洪武七年六月,安王旧人来,交钥匙一把。”

“此钥匙与当年御书房耳房暗格之钥匙无异。”

“奴才不知暗格中尚有何物。但知必须往观。”

“南京至京城,千余里。康王欲杀奴才,已在途中设伏。奴才此行,凶多吉少。但不去,则辜负殿下。”

“奴才宁死,不辜负。”

他写完之后,把笔放下,看着那几行字。墨迹还没干,在纸上泛着湿润的光泽。那些字像一双双眼睛,看着他,问他:你怕不怕?怕。他在心里说。但怕也要去。

他把笔记藏好,吹灭了灯,躺在床上。黑暗中,他摸着脖子上的玉扳指和铜钱,摸着枕头底下的那支笔。三样东西贴在一起,温热的,像是在给他力量。

窗外,月亮很圆,很亮,照得屋子里像白天一样。他睁着眼睛,看着头顶的房梁。房梁上那只蜘蛛已经不在了,网还在,空荡荡的,在风中轻轻摇晃。他在想,明天,他就要离开南京了。这座他住了五年的城市,这座埋葬了赵珩最后念想的城市,这座让他从绝望中找到希望、又从希望坠入绝望的城市。

他舍不得,但他必须走。因为有些东西,比命重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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