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天,麻烦先来了。
来的是两拨人。
头一拨是东市惯收“摊钱”的地痞。领头的叫王二麻。脸上一道刀疤。横惯了。他在这条街上收了十来年的钱。没人敢不给。
第二拨穿着顾府的家仆衣裳。退婚的事传开了。顾府咽不下这口气。打发了人来给她添堵。
两拨人撞在一处。倒像是约好了的。
其实没约。顾府的人来,是为了脸面。王二麻来,是为了银子。两样东西凑到一处,倒成了一道合力,都冲着她这个新来的、没根没底的女子使。
这世道就是这样。一个人一旦露出了软处,四面八方的恶意,都会闻着味儿涌过来。
其实不是约好的。是东市的规矩。一个摊子立起来,三天之内必有人来收钱、来探底、来踩上一脚——看你是软是硬,看你背后有没有人撑腰。她一个孤身女子,没靠山,没帮派,正是最好欺负的那一类。地痞要钱,是为了立威;顾府的人来添堵,是为了出气。两边的算盘打得不一样,落到她头上,却是同一件事:她得自己扛。
王二麻一脚踢翻她的绣绷。
绷子滚到泥水里。那块刚绣了半朵花的粗布,也跟着脏了。
隔壁卖炊饼的大婶“哎哟”了一声。缩了缩脖子。到底没敢出声。
“新来的。懂规矩没有?”王二麻叉着腰,“这条街,每月二十文。今儿头一回,看你是个女的,加倍。”
围观的人多起来。没人替她说话。
穿粗布的女子,势单力薄。谁愿意为她去得罪地痞。
那个顾府家仆站在一旁,揣着手冷笑。
“沈姑娘好大的脾气。连侯府都退得。如今落到摆摊,跟泼皮抢一张破席子。也是该。”
沈清绣弯下腰。她把绣绷从泥里捡起来,拿袖子擦了擦。
她没看他们。她先看那块布。花脏了。底子还在。
“站住。”
一个声音从人群外头传进来。不高。却很稳。
是个书生。月白衫子,洗得发旧。手里一把油纸伞。断了一根骨。麻绳缠着。
她认得这把伞。前几日顾府门外,错身而过的那一把。
书生没看地痞。他先看那个顾府家仆。
“《大胤律·市集》第三十七卷。”他开口,像在背一卷读熟了的书,“豪奴恃势,于市肆扰民、毁人货财者,以强夺论。杖二十。赔偿如数。”
他停了一下。
“顾府是侯门。侯门的家仆在天子脚下当街毁人货物。这话要是传到御史台,丢的是谁的脸?”
那家仆的脸白了一下。
他没想到,一个穷书生张口就是律条。而且条条都堵在要害上。御史台三个字,更是戳着了顾府的痛处。
围观的人开始交头接耳。他撂下一句“走着瞧”,灰溜溜地挤出了人群。
一拨人,就这么走了。
王二麻还没走。他不怕什么律不律的。他只认拳头。
“关你个穷酸什么事。”他朝书生啐了一口。又转向她。“钱。给不给?”
沈清绣把绣绷重新支好。
她不慌不忙。从布堆里抽出一块干净的素白绢子。绷上。穿针。
“我没钱。”她说。她的手很快。针在绢上起落。“也没什么道理好跟你讲。”
她抬眼,看了王二麻一眼。
“我没道。可我有针。”
围观的人不知道她要做什么。王二麻也不知道。
他只看见那女子低着头。手指翻飞。针脚在白绢上一行一行地走。走得极快。又极稳。
看热闹的人渐渐安静下来。伸长了脖子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