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烈今晚原本只计划吃掉于万山一个,没想到来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居然还有意外之喜。
面前这个红毛他有印象,网上都说红毛是大师,可是在苟烈看来这人之所以火大概率是因为他的那张脸,而不是他真的有本事。
啧啧。。。。。。
红毛在他看来虽然身材有些偏瘦,但是皮肤不错光闻味道就知道这小子气血足。
十八九岁的人类肠道,嫩滑又新鲜,想想就好吃。
苟烈美滋滋,环视四周破败的环境,只觉得天时地利人和都让他占齐了。
他摘下黑皮手套,对着于万山打招呼道:“还没离职呢,自己老板都不认识了?”
苟烈个子很高,人也很壮,往那里一站就像是一座小山,把门堵的死死的。
于万山拎起手边刚才砍藤蔓用的短刀横在胸前,越发感觉到了压迫感。
“杀人是违法的!你哪怕是妖怪在人类世界也该遵守人类世界的法律。。。。。。”
苟烈没想到都到这个时候了,于万山还在跟他讲法律。
不过唯一让他意外的是,于万山居然知道自己是妖怪成精。
不管是他猜到的还是他身边的红毛告诉他的,这人都留不得了。
苟烈弯腰从门口钻了进院子,似笑非笑道:“杀人确实违法,但是就算我今天把你们两个都吃了,有谁看见了?”
“你。。。。。。”
于万山虽然已经知道前老板是法外狂徒,但是没想到他居然这么嚣张。
“说起来我还真得谢谢你呢小于,帮我找到了这么好的进食地方。。。。。。”
荒凉偏僻没有人烟说明没有目击证人,路灯都不亮了说明不通电也没有天眼摄像头。
完美,一切得一切都像是老天为了成全他所布置的。
苟烈自己开车过来,现在胃里早就饥渴难耐。
作为捕猎者,他已经算是仁慈了。
起码猎物死之前,他还耐心跟他们打了招呼。
他看了一眼于万山又看了一眼姜星年,思考用谁当前菜。
于万山看起来出肉率高,管饱没问题。
红毛看起来出肉率低,但是品质好口感肯定很不赖。
最终,苟烈还是决定先把于万山吃掉打个底。
先填饱肚子才会有足够耐心慢慢品尝餐后甜点,只希望不要让红毛等太久。
“嗷呜~~”
就在苟烈准备动手时,小小白突然从姜星年怀里跳了出来,挡在了他跟于万山身前。
“咦,这是个什么东西?”
苟烈看到眼前这个小不点狗差点气笑,没想到还有这么不怕死且没有一点自知之明的狗出来扫兴。
他把黑皮手套随手往地上一扔,整个人瞬间膨胀变大,身上的西装也被撑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