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慢慢起身,看着她躺在地上。
她像一条死鱼,全身赤裸,皮肤上布满了红色的指印、青紫的瘀青,以及泥污。
她的眼神依然空洞,但那种空洞里藏着一种我看不懂的东西。
我穿好衣服,拉上拉链。
我低头看着她,冷冷地说:
【这只是利息。你爸不出现,我每天都会来收一次。】
她没有回答。
她只是缓缓地、一点一点地,将那些被撕碎的衣服重新拉回身上。
她的动作很慢,很精准,像是在整理一件重要的证物。
我以为我赢了。
我以为我用暴力征服了这个女人,让她知道了谁才是这个游戏的主宰。
她低着头,靠着木架站起来,呼吸很轻,像胸口被压过。
手指抓住制服边缘,一点一点把皱起的地方整理好。
动作很慢。不是因为柔弱。
是因为她在把自己重新拼回去。
她看着我,眼神中的空洞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极其冷静的、近乎残酷的审视。
她没有哭,也没有颤抖。
她只是用舌头舔掉唇角的一抹血迹,然后低头看着大腿根部流出的白色精液。
她不是没有受伤。
她受伤了。
可受伤之后,她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崩溃。
是记住我。
在那一刻,她确认了一件事。
我方酷,是一个可以用暴力解决问题的男人。
我是一个会因为不耐烦而毁掉对方的男人。
我是一个只要给予足够的诱因,就会变成野兽的男人。
她记住了我手指的温度,记住了我肉棒的形状,记住了我射精时的喘息,以及我那种傲慢的态度。
那眼神让我有一秒不舒服。
像我不是刚欺负完一个欠债人的女儿。
而是刚把自己的名字写进她的一本帐里。
我不喜欢被人记帐。
通常记帐的是我。
她把这一切都妥帖地储存在记忆的最深处,像是在储藏燃料。
她知道,只要把这些碎片在正确的时间、正确的场合,用正确的口吻说出来,我就会成为她手中最完美的刀。
我以为我给了她羞辱。
但实际上,她从我身上拿走了她最需要的一件武器:
一个被全世界公认为【暴力优先的凶徒】的完美人设。
我站在她面前,点了一支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