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冯七。”赵珩叫住了他。
冯七停下来。
赵珩从袖子里摸出一样东西,递过来。
是一支笔。不是什么名贵的笔,竹子做的笔杆,羊毫笔头,笔杆上刻着两个字——“安生”。
“你在我这里当差,总要有支笔。”赵珩说,“这支笔我用了两年,写秃了好几支,就这支用着最顺手。送给你。”
冯七接过笔,握在手心里。笔杆还带着赵珩的体温,温热的,贴着他的掌心。
“谢殿下。”
“去吧。”
冯七撑着伞,走出正院,穿过雨幕,回到自己的小屋。
他点上灯,把那支笔放在桌上,看了很久。竹制的笔杆在灯光下泛着淡淡的黄色,上面“安生”两个字刻得很浅,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。
安生。安生立命。平平安安地活着。
这是赵珩对他的期望。不高,不远,只是活着。但在这年头,“活着”两个字,是最低的要求,也是最高的奢望。
他在屋子里找了一圈,没有找到纸。他又翻了一遍包袱,也没有。最后他在墙角找到了一张发黄的旧纸,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留下的,上面还有半个模糊的脚印。
他把它铺在桌上,用指甲把上面的灰尘刮干净,然后拿起那支笔。
没有墨。
他看了看灯盏里的油,又看了看笔尖。犹豫了一下,他把笔尖伸进灯盏里,蘸了蘸灯油。
油在纸上洇开,比墨淡得多,勉强能看见痕迹。
他在纸上写下:
“崇文十八年,四月廿三,雨。”
“余随安王至应天府,今日始见殿下。”
“殿下瘦了。奴才亦瘦了。”
“殿下问奴才恨康王否。奴才不知。”
“奴才但知,恨无益。唯有活着,方有来日。”
写完之后,他看着那几行字。灯油写的字在纸上晕染开来,笔画边缘模糊不清,像是随时会消失。但字还在,痕迹还在。
这就够了。
他把纸折好,和冯安的绢帛放在一起,藏进枕头底下。
窗外的雨还在下,雨声淅淅沥沥的,像是有人在远处唱歌,唱的什么听不清,只有调子飘飘忽忽地传来,钻进耳朵里,缠在脑子里,怎么都赶不走。
冯七吹灭了灯,躺下来。
黑暗中,他摸着脖子上的玉扳指和铜钱,还有枕头底下那支写着“安生”的笔。
他想,或许这就是命。兜兜转转,还是要回到赵珩身边。不是因为赵珩是皇子,不是因为他能给自己什么,而是因为——在这个吃人的世道里,赵珩是唯一把他当人看的人。
为了这个,他愿意留下来。
哪怕南京也是一座牢笼。哪怕安王府也是一座更大的浣衣局。哪怕前路漫漫,看不清尽头。
他愿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