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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身归港(第1页)

落湘站在她旁边,看着那三页工工整整的信纸,看着许无忧写了三个小时的“作业”。然后她伸手把许无忧搁在桌上的眼镜拿起来,用自己的衣角擦了擦镜片。擦得很仔细,哈了一口气,用衣角慢慢地蹭。擦完之后递回去,许无忧愣了一下,接过眼镜戴上,耳朵红了一点,然后低头继续写信。

第二天,落湘回了港城。

她没跟任何人说,只是在周六早上一个人去了火车站,买了最早一班去港城的高铁票。她只背了一个书包,校服都没换。书包里装着两样东西——那本在书店买的旧诗集,和一把她爸家的钥匙。那本诗集她翻了一年多,书脊都快散了。扉页上那行褪色的蓝墨水字还在,她在下面多写了一行:“我找到了。”

她家在半山。港城的半山别墅区,从山脚开车上去要二十分钟。房子很大,白墙灰瓦,院子里种着棕榈树。但落湘从小不喜欢这栋房子。太干净了,干净得没有人味。她到的时候,她爸不在家。只有管家在,看到她很惊讶,说大小姐你怎么回来了。落湘没理他,径直上了二楼,走进自己的房间,把门反锁了。

房间还是老样子。床铺得整整齐齐,书桌上摆着她从小到大的奖杯——钢琴比赛第三名,绘画比赛二等奖,英语演讲优秀奖——没有一个第一名。她从抽屉里翻出一张照片。那是她十二岁画的,一张全家福——她爸,她妈,她,三个人手拉手站在尖沙咀的海边。那时候她爸妈还没离婚,她以为全家福就是三个人永远在一起的意思。后来她妈走了,她把这张全家福从相框里抽出来,藏在抽屉最深处,从来没给别人看过。现在她把它拿出来。

她看着照片上的自己——十二岁,扎着双马尾,笑得没心没肺。她那时候还不知道,有些手是拉不住的。她看着这张全家福,看了很久。房间里很安静,只有窗外棕榈树的叶子被海风吹得沙沙响。然后她把照片翻过来,背面朝上,拿起桌上的签字笔,在背面写了一段话。是她爸的字体。她从小模仿他的签名,模仿得一模一样。

“你如果拆咗嗰间书店,我呢世都唔会返屋企。”(你如果拆了那间书店,我这辈子都不会回家。)

写完之后,她把照片撕了。不是撕成碎片——是从中间撕开,把她爸那半张撕下来,留着她和她妈的那半张。她爸的那半张被放在书桌上,正面朝上,旁边压着她那把家门钥匙。然后她把她和她妈的那半张照片放回抽屉里,把抽屉合上。站起来,背上书包,走出房间,下楼。管家在楼下问她要不要吃饭,她没有回答,推开大门走了出去。

港城的海风迎面扑来,咸咸的,湿湿的。她沿着山路往下走,走得很慢,像一个刚卸下重担的人,脚步轻得有点不适应。走到山脚的时候,她的手机响了。是她爸。她看着屏幕上的来电显示,深吸了一口气,按了接听键。

“你返咗嚟?”(你回来了?)她爸的声音低沉,听不出情绪。

“系。”落湘站在山脚下的巴士站,海风吹过来,把她的头发吹乱了。

“你留低嗰张相系乜意思。”(你留下的那张照片是什么意思。)

“就系字面嘅意思。”落湘说。她握紧手机,手指关节因为用力而泛白。她从来不敢这样跟她爸说话。以前每次她爸声音一沉,她就会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,因为她怕被断零花钱,怕被转学,怕那句“你太让我失望了”。但现在她发现,她更怕别的——更怕三十二號没了,更怕沈清韵没地方理书,更怕小伽没地方喝温水,更怕许无忧没角落做题,更怕林素秋说的那句“你在明城有个家”变成一句空话。

“你为咗一间旧书店同你阿爸讲呢啲?”(你为了一间旧书店跟你爸说这些?)她爸的声音带了一丝不可置信。

“嗰间书店唔系一间书店。”落湘说,声音不再抖了,“系我嘅屋企。”(那间书店不是一间书店。是我的家。)

她挂了电话。把手机放进书包,上了巴士。巴士沿着港城的海岸线走,左边是山,右边是海。午后的阳光打在海面上,碎成无数片金色的光。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把脸贴在冰凉的车窗玻璃上,长长地吐了一口气。她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这样对爸爸说话。她也从来不知道,自己会为了一间五块钱就能买到一本旧诗集的书店,放弃回那个两千万港币一套的半山别墅。但她做了。而且她不后悔。

当天晚上,她坐高铁回了明城。到了明城是晚上九点多,她没回宿舍,直接去了槐树巷。老街上很安静,路灯昏黄,歪脖子槐树在夜风里轻轻晃。三十二號的灯还亮着。透过蒙了一层雾气的玻璃,能看见里面有人在走动——沈清韵在理书架,小伽在给她递书,许无忧坐在黄色椅子上,面前摊着信纸,还在写。

落湘推开门。风铃没有响——它还在椅子上放着,小伽还没挂回去。但三个人同时抬起头。

“我返嚟喇。”(我回来了。)落湘站在门口,背着书包,头发被港城的海风吹得乱七八糟,脸上有黑眼圈,眼睛下面两团青灰。但她站得很直,比任何时候都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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